近期,根据瑞昌市委审计委员会统一部署,各乡(镇、场、街道、风景名胜区)按照《中共瑞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乡镇场街道风景名胜区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通知》精神,相继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内审工作机制。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全面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下一步瑞昌市审计办、瑞昌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内审工作的指导,搭建内审人员交流平台,采取现场指导、“以审代训”等方式加强内审人员培训,推动乡镇内审规章制度、运转机制不断完善,发挥好内审的重要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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