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广西自然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有计划地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审计和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内部管控效能,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内部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广西自然资源厅本级实施内部审计项目11个,收回挪用资金6000万元,调整会计账目涉及金额40038万元,促进财政资金增收节支8289万元,提出的95条审计意见建议全部被采纳。
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2022年1月,广西自然资源厅党组将原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计委员会调整升格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审计委员会,由厅党组书记担任主任,其他厅党组成员担任副主任,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厅党组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党组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厅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人员3人。厅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每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各市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单位在编人员配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此次调整,是广西自然资源厅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具体体现,全面加强了厅党组对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机制。强化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积极提高自然资源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部审计办法》,明确了内部审计职责、工作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内部审计人员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使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逐项清理销号,同时将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将整改压力传导至内部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压实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广西自然资源厅党组审计委员办公室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向党组报告,确保达到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效果。
注重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广西自然资源厅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向厅党组会议报告内部审计成果后,厅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提交给人事、机关纪检监察两个内设机构,并与被审计单位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厅管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参考依据。厅党组审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及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根据审计披露的问题分别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加强内部审计理论研究。鼓励引导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广西自然资源厅组织撰写的论文《内部审计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安全发展途径的探索》,提出了构建内部审计新机制、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相结合、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与的“防风险、双促进”机制等工作做法与思路,荣获2021年广西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一等奖,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入选广西内部审计优秀案例。
原文链接:http://sjt.gxzf.gov.cn/xwzx/sjyw/t119958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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