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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构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作者:佚名    

  辽宁各级审计机关坚决扛起督促检查整改政治责任,促进被审计单位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坚持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推动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定型。

  全方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是创新责任落实举措。沈阳市审计局建立市领导参加审计结果反馈会议制度,由市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包保区县的审计结果反馈会议,提出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审计整改严肃性、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增强;朝阳市审计局采取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批次交办问题、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包保落实的整改工作模式,按时向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年初以来已推动完成遗留问题整改140余个。二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阜新市审计局制定审计整改提示督办暂行办法,建立审计整改提示预警机制,针对整改不同阶段下发提示函、警示函、督办函,打好审计整改主动仗。三是规范责任落实依据。抚顺市审计局和营口市审计通过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操作指南》,对近100种问题归集分类,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有效遵循。

  多渠道开展专项整改

  一是加强专题调度。阜新市将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移送问题线索查办情况纳入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重要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及时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2022年以来先后30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召开1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督办落实。阜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全面、精准、严格、督办、约谈、报告”要求,下达督办通知书40余份,涉及督办重点问题150余个。三是解决沉疴顽疾。抚顺市审计局一年内开展两次审计整改“回头看”行动,针对60余个超期限未整改问题,全部移送市督考办处理,全力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鞍山市审计局针对审计整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存在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审计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通报进展情况,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审计整改成果。

  多举措加强协作贯通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鞍山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鞍山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形成移送即接收、接收即调查、查后有反馈的审计案件线索移送查处工作闭环模式,2019年以来审计移送线索的成案率为100%。二是加强贯通协同。省委、省政府督考部门加强对整改情况督查督办,纳入年度实绩考核;大连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贯通的工作办法》《大连市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试行)》等制度,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考办等单位,对14家单位开展审计整改集中约谈,进一步加大整改督办力度。三是加强督查检查。省审计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10个省直部门、14个市和100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整改问题200余个;沈阳市审计局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中央、省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朝阳市审计局建立联合督查机制,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完成市本级审计查出逾期未整改问题60余个。(刘铁生)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406877/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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