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党委同意,根据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表彰 2018—2021年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桂人发〔2022〕12号),对2018—2021年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名列其中,荣获“2018—2021年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据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人大代表、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大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评出的170 个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228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多年以来,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结合审计机关职能和特点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高质量推进自治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和到代表联络机构开展履职及听取基层代表、群众意见建议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助力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被评为“2018—2021年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原文链接:http://sjt.gxzf.gov.cn/xwzx/sjyw/t119599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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