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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集中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青海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青海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工作指引》相关要求,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果。近日,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联合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等单位,向省供销联社、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委县政府等7家被审计单位集中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客观评价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情况和主要业绩、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相关同志对反馈结果作出表态发言,并汇报了审计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安排,与会领导均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加快审计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会议强调,审计整改是审计发挥作用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能够推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决策程序等内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扛起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及落实审计建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到位;二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堵点和制度漏洞,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对问题易发频发的关键领域和岗位,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质效。三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管理制度,实行问题编号、跟踪督促、完毕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随时掌握整改动态,确保整改不走过场、执行不挂空挡。同时,做到举一反三,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深入自查自纠,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厅经济责任审计一处)

  


原文链接:http://sjt.qinghai.gov.cn/n140/n330/c853972/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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