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审计厅出台《统筹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一是强化统筹实施。成立江西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统筹组织该厅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办法》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原则上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统筹实施。
二是优化工作格局。《办法》规定,江西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组织经责处、资环处研究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总体方案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各行业领域经责审计牵头处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制定相应行业领域审计工作方案。
三是提升审计质量。《办法》要求,要强化审计方案统领,突出审计对象的特点,紧扣“一把手”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强化审计报告的可读性、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提升审计质量。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办法》指出,各有关业务处要加强与对口被审计单位沟通联系,精准掌握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协助经责处和资环处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动态数据库,为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提供有效参考数据。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4/4/1/art_28581_4836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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