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审计资源有效整合,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郑州市惠济区委审计办、惠济区审计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办法》。
《办法》明确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对象。即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
《办法》明确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内容。包括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内部审计人员、科学安排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5个方面。
《办法》规范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开展方式。区审计部门将采取日常指导监督、结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开展监督、专项检查指导监督等5种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
《办法》要求,各单位要把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加强政治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促进责任落实。(起草人:牛利楠 审核人:郑文涛)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4/04-09/2975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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