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审计局坚持“以廉促审”“以审促廉”有机统一,深化责任“筑廉”、思想“倡廉”、制度“固廉”,扎实推进廉洁审计机关建设。
责任“筑廉”。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把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权力事项进行廉政风险排查,研判廉政形势,研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任务台账,列出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中心)和各个环节,加大履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
思想“倡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精神,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庭审等方式,在听、看、感、悟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善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提醒机制,实行“审前、节前、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
制度“固廉”。制定并落实《乐山市审计局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记分办法》《乐山市审计局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加强审计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廉政风险迹象梳理,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相关工作,加强重点岗位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乐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廉洁从审规定》,健全完善审计现场廉政纪律监督体系。(吴小明)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4/4/10/e74748872ed1459dbad9a97c75a246b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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