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苏州市委审计办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建机制、强指导、重督查,做实做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以机制建设促规范。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先后印发《关于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的通知》,梳理三类13项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部门、报送程序和办理时限等要求,形成由市委审计办秘书处归口办理、相关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及省委审计办报告重大事项7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13件。
以业务指导促提升。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举办全市党委审计办培训会议,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行系统培训和解读,推动县级市(区)党委审计办请示报告工作规范开展,保障审计“一盘棋”。建立向省、市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动态汇总请示报告情况,通过电话通知、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少报漏报、报告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一季度,县级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规范报送重大事项11件,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
以督查考核促落实。加强重大事项领导批示件跟踪督办,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落实、持续性跟踪,确保领导批示高效落实,一季度,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8次并督办落实到位。重视考核和结果运用,将县级市(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审计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市经责中心和市局处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压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秦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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