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高度重视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审计整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长宁县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按照“台账制+专班制+销号制”扎实推进审计问题整改。
对账销号,联动整改。建立整改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细化整改责任,实行审计整改挂销号制度。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对照审计报告和专报信息反映问题,汇总下发问题清单,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建章立制,推动整改。相关部门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一卡通”平台数据共享等机制制度,从根源上堵塞问题漏洞,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落实能力。吸取经验教训,对涉及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问题进一步全面梳理排查,深入查找原因,全面规范管理。
强化监督,驱动整改。截至目前,共整改审计发现问题16项,促进收回财政资金247.36万元,整改不规范资金9723.8万元。同时,出台《长宁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长宁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暂行管理办法》《长宁县农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等7个制度文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李玉婷)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sxdt/2024/4/17/c2d5118a3ae94c00910fb54062ebc3c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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