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张博涵等3名同志为省审计厅拟任职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0311—88606211(08:30-17:30)。
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2024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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