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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草案)》 和《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5-09     来源: 河南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草案)》和《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要着眼发展大局,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上持续用力,务必抓出成效。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聚焦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破除市场壁垒、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要加强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督查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条分析研究,在制定出台政策时积极予以吸收。对典型经验做法要适时总结推广。

  会议审议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强化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促进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有利于国有企业长远发展。要严格执法问责,将条例落实与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强化日常监督,对照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聚焦易发多发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会议指出,生产许可证制度是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制度保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品,要及时研究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并制定实施细则,强化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加强证后监管,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要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着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统筹用好产品3C认证、国家强制性标准等举措,抓紧制修订一批重点急需标准,以标准提升带动质量提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4/04-28/2984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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