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审计局印发《重要会议部署事项、市领导交办事项落实闭环工作机制(试行)》,对于会议议定的重大重要事项、市领导交办工作事项等,按程序督导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推动重要事项落地落细落实。
《机制》明确,重要事项实行双级责任人制和办结时限承诺制:分管领导为主体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科室负责人提出承诺办结时限,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列入《重要事项督办台账》。
《机制》提出,对于列入督办台账的重要事项,分管领导当天要研究部署;3天内要向局主要领导反馈办理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关于一般性问题或者重大问题、复杂问题的判定要在提出承诺办结时限时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机制》强调,对于重要事项的督导,采取电话提示、调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责任主体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事项办理结果。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按程序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适时开展重大专题督导。督导事项进展情况,分别以每周、每月、每季为时间节点,在局长办公会或者工作推进会上定期呈报。
《机制》要求,重要事项办结之后,承办科室在1个工作日内向督导科室反馈办理结果,督导科室按程序在《重要事项督办台账》中及时销号,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起草人:王锦志 审核人:张步涛)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4/05-07/2987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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