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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5-09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曹县审计局联合曹县纪委机关、曹县监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办法(试行)》,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以纪审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成果互通共享,达到1+1>2的监督质效。

  一是建立日常沟通机制。明确了负责沟通协调日常联络任务的责任科室、年度计划等重要信息的互通方式,定期召开联络协调会议,确保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综合研判,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及源头治理措施,力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治已病防未病”双效合一的效果。

  二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一方面对审计发现的线索移送根据管辖范围进行了规范,另一方面明确了双方在开展监督检查、审计调查等工作中,需要协助配合的,可统筹双方力量,沟通协商后调配使用,实现优势互补和人才交叉培养的目的。

  三是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明确要求双方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将对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纳入监督范围,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将阶段性工作资料进行共享,促进监督水平提升。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4/29/art_89372_10374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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