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辽宁省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审计工作,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地实施贡献审计力量。
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审计“一盘棋”。为保证审计覆盖范围和审计效果,统一组织全省审计机关每年抽审14个县开展乡村振兴审计。加强沟通配合,与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开展经常性经验交流,共享审计数据,并就确定审计对象等深入交换意见。每年组织全省乡村振兴审计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审计能手为全省农业审计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和理论培训,为做好乡村振兴审计夯实基础。
高效整合统筹审计资源。将审计战线前移,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关注财政、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产业等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中,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实现了审计资源和成果的综合利用。
开展研究型、创新型审计。按照审计署关于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的工作要求,深入了解农业领域部门规划、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掌握涉农政策、改革目的和发展方向,审计时做到有的放矢。在工作实践中,推行研审结合的工作模式,提高审计效率和发现问题的准确度。将大数据审计应用于涉农审计项目中,通过采集自然资源、水利和农业等部门数据,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林业专项审计、生活垃圾收储运审计、农村改厕审计等项目中,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审计人员深入走访乡镇、村落和农户,调研项目工程效果,严肃查处农业农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涉农资金规范使用、涉农政策落实到位。在揭示问题后,组织各级审计机关积极指导并督促各地区及主管部门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逐一销号。辽宁省审计厅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对整改难、未整改的问题采取下达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约谈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有效落实。
3年间,辽宁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44个县(区)开展了乡村振兴审计,延伸280个乡镇,农业农村审计人员不畏疫情和艰苦环境,迎难而上,为国家惠农政策及乡村振兴战略在辽宁落地生根并得到有效执行保驾护航、贡献审计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jt.ln.gov.cn/sjt/gzdt/202208310959142461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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