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税务部门根据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追缴某建筑公司偷漏税款13万余元,并加收滞纳金。
2023年9月至11月,盐城市审计局在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项目中,发现某建筑公司于2022年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按“建筑服务*工程服务”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实际结算时按“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存在偷税漏税问题。同时,审计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并不包括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相关内容。对此,该局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移送事项,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企业涉税违法事实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限期内将偷漏税款补缴到位。截至目前,偷漏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追缴到位。(薛梅 刘婷婷)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4/25/art_1104_11221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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