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审计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业务流程的通知》,对审计整改分类管理、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要求,旨在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改合力。明确了厅内各相关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统一规范归口,加强台账管理。建立重大需整改事项台账,将上级审计机关和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统计等部门反馈的涉及审计方面需要整改的事项进行全面管理。
三是加强分类管理,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分类管理,准确划分了审计整改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整改要求。对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均按照“资金类、项目类、管理类、政策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整改实效。加大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实地核查检查的力度。因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动,被审计单位执行整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审计结果文书提出的整改要求无法继续执行的问题明确了具体的销号流程。
五是加强责任追究,形成整改震慑。明确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屡查屡犯的问题,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不按规定履行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的问题,应按程序提请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综合调研处)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4/4/26/art_28581_4859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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