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结合厅机关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正风肃纪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党支部书记要坚决扛起纪律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以上率下,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运用节前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讲清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
二、严明廉洁纪律要求,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涵养优良风气
各党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自觉做到以下“十个严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健身休闲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利用审计职权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吃喝;严禁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组织或参加赌博、搞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自觉弘扬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的优良风气,严格家教家风,带头移风易俗,勤俭文明过节,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三、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厅机关纪委报告有关情况。厅机关纪委将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下大力气铲除作风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进行查处和曝光,既追究直接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厅机关纪委24小时举报电话:020-87078308
原文链接:http://gdaudit.gd.gov.cn/tzgg/content/post_4416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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