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审计局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确定了整改认定标准。将整改结果分为“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三类,分别列举每类整改结果的具体认定标准,对于因特殊情形导致整改无法继续的,规定了问题销号程序。
《指南》明确了整改认定依据。从涉及资金款项等问题的整改, 涉及建章立制、补办手续、推进工作或通报、处理等问题的整改,涉及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司法途径解决及审批等问题的整改,多角度明确整改认定依据,有效解决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模糊、界定困难等问题,为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提供相对统一的标尺。
《指南》规范了整改管理工作。各项目实施科室要做好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管理工作,及时录入、按时报送台账,并做好整改台账的动态监管,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整改销账清单制度。
《指南》压实了审计整改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承担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承担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对被审计单位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审计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的,按照《宝鸡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办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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