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县县委巡察办、县委审计办和县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工作联动协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审联动”全链条协作机制,为更好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事前协调互通。拟定年度计划时,县委巡查办、县委审计办和县审计局及时进行沟通对接,研究确定巡审工作方式、人员力量、沟通对接等联动事宜,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确保审计监督与政治巡察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二是强化事中联动互融。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基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工作信息,共享资料和数据,明确监督重点。审计组与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定期会商、互通情况,整合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力量,相互印证疑似问题。
三是强化事后成果互享。在巡察、审计成果运用上强化联动,做到成果共享。巡察组将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纳入巡察内容,推动审计整改;审计组在开展项目审计时,将上一轮巡察发现与审计有关的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必审内容,强化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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