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乐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和博乐市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要求,从加强制度建设、丰富组织形式、规范现场管理、加强贯通协同、注重分析提炼、强化审计整改六个着手,谋深谋实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制发《博乐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博乐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程序。定期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要求,审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针对性。
二是丰富组织方式。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和干部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制发《博乐市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管理。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并定期梳理更新,认真学习研究被审计对象所任职的单位职能、资金量,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组织方式,科学谋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是规范现场管理。坚持“质量至上”原则,强化审计项目时间管理、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审计项目效能和质量。依托“三清单一会”,即资料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审计组周例会,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确保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修正偏差、理清工作思路、研判重大问题梿索和开展经验总结,高质量高标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贯通协同。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制发《关于博乐市纪检监察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等方面的贯通协同,形成同频共振、相互支撑、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五是注重分析提炼。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研究型审计,注重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分析提炼,从决策的源头找原因,从组织方式和执行程序上找薄弱环节,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整改建议。通过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形式,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服务干部监督管理。
六是强化审计整改。将审计问题整改作为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抓手,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以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整改责任。改变“审前对接多、审后运用少”的现状,对被审计对象的整改工作落实常态化跟进,真正形成监督闭环。(博乐市审计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xinjiang.gov.cn/sjt/dxdt/202405/65838f624a104b80a425fe999e5316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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