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吕梁市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机制,夯实整改责任。吕梁市委审计委员会在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基础上,细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顶层设计,破解审计难点;建立了被审计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督促落实;印发《吕梁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整改合力,提升整改成效;出台《吕梁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流程》《吕梁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考核暂行办法》,构建起了“常态整改、动态清零”工作机制,细化整改流程,全面推进整改。
二、多措并举,提升整改水平。一是目标考核推整改。提请市委考核办将审计整改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逐月通报整改进度,倒逼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二是对账销号保整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均设立审计查出问题总账、相关业务科室和被审计单位设立分账,定期对账、逐项销号、滚动管理,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三是专项督导促整改。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市审计局对全市1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12个市直单位民生领域和需要县级承接落实的未整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整改问题274个,整改到位金额27.18亿元,出台制度112条,圆满完成审计整改目标任务;2023年底派出专项督导组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要求,对各县市(区)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出的未整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整改问题244个,提出整改措施225条,整改到位金额26.37亿元,落实落细整改。
三、统筹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强化人大监督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制定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测评办法,对14个市直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较差的2个单位进行了约谈;市审计局配合市人大财经工委对12个部门单位37个重点问题开展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助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强化重点督办力度,市审计局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移送处理结果督促力度,2023年初,市审计局同市纪委对近两年审计移送纪委未收到反馈结果事项,涉及30个单位100件案件发函跟踪督办,共督促17个单位对54件案件进行了处理,审计重点督办成效明显。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党委(党组)议事日程,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为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吕梁市审计局)
原文链接:http://sjt.shanxi.gov.cn/xwpd_279/dfdt_304/202405/t20240524_9567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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