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审计局与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了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组织保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专业优势、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
《实施办法》明确,双方要突破部门间的业务壁垒,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监督中跨部门、跨专业支持,发挥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一体推进,从多个维度和层面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推动解决,拓展监督的深度与广度。
《实施办法》要求,双方要以协作机制为依托,加强日常工作配合。明确由各自法治部门负责具体联络事宜,确定联络人员,实现归口管理、信息共享;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统计督察计划时,要加强事前沟通;建立违法案件及线索移交机制,双方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办理、跟踪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移送、查处;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对审计监督、统计监督领域需要临时会商的事宜进行专题研究,常态化开展咨询协商、业务指导、专业支持,推动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有序衔接。(王亚茹)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5/28/art_1104_11254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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