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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鼓集团:防风险、强内控、促合规 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辽宁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是中国装备制造业的战略型、领军型企业,是中国最大的通用装备制造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沈鼓集团肩负着“国家砝码“的光荣使命,实践中不断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不断推出民族工业的“大国重器”,曾荣获“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等荣誉。2020年末,集团拥有员工5917人,资产总额217.3亿元,沈阳总部厂区占地70万m2,营口基地占地89万m2。集团拥有二级子公司24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3家,绝对控股子公司7家,相对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3家;三级子公司20家,其中:全资13家,绝对控股2家,相对控股3家,参股2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出明确部署,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的定义得到了扩展和外延。沈鼓集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从自身经营情况出发,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审计组织和机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有效防范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起以“防风险、强内控、促合规”为目标,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高度融合,各监督体系和集团管控有效协同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和效率逐步提高,在集团经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现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审计工作体系的建立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党委、董事会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审计署和国资委出台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制度,沈鼓集团充分考虑内部审计独立性,从组织层面、制度建设层面、工作机制构建层面构建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1. 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形成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领导和监督。

  沈鼓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对集团党委、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公司内部审计由审计合规部负责,由集团董事长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向董事长汇报并审批。审计合规部全体员工不直接参与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办理经济业务,完全以第三者身份检查、监督、分析、评价和服务于集团各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审计合规部全体员工均为专职人员,无其他业务部门人员兼任。从组织层面、业务层面和个人层面均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来自外界的干扰,独立自主地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完善的组织保障对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 建立相互融合和促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风险管理体系。

  多年来,沈鼓集团在内部审计的基础之上,相继先后引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理念,并在实践中探索各管理理念的相互关系,逐渐确立审计合规部的部门职责和相关工作机制。审计合规部主要负责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建设、完善集团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并开展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四个方面均以识别风险为源头,通过开展合规审查识别合规性风险,通过开展内控审计、内控自我评价和其他内部审计识别其他各类风险。风险识别后,通过开展内控缺陷和内部审计问题的整改,完成内部控制的流程梳理和制度完善,实现“防风险、强内控、促合规”的目标,使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形成对风险的全方位的管理。

  3. 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形成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指引。

  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国家审计署下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沈阳市审计局下发的《沈阳市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沈鼓集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2020年沈鼓集团先后下发了《沈鼓集团内部审计制度》(沈鼓集团发〔2020〕1号)、《沈鼓集团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沈鼓集团发〔2020〕2号)、《沈鼓集团绩效指标审计制度》(沈鼓集团发〔2020〕36号)、《沈鼓集团风险管理制度》(沈鼓集团发〔2020〕56号)、《沈鼓集团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沈鼓集团发〔2020〕77号)、《沈鼓集团工程造价审计制度》(沈鼓集团发〔2021〕12号),指引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有了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的保障和指引,重点还需要客观、独立地开展具体的工作,以确保充分发挥促进企业提升管理、实现目标的作用。

  1. 不断拓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关注审计客户的整体运行质量。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沈鼓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从原来仅自主开展离任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逐步增加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绩效审计、以防风险为目标的专项审计等,内部审计的广度上有了很大的拓展。同时,各项审计从原来仅关注财务,增加了对国家、省、市、集团各项政策方针和战略的执行情况、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前期整改完成情况等相关管理内容的审计;在讲问题的同时,增加对审计客户业绩的认定,同时也更加关注经营中面临的相关风险,拓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深度,更加关注审计客户的整体运行质量。

  2. 以风险为导向设计审计项目,定期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融合。

  沈鼓集团以风险为导向,以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制订并实施内部审计计划。根据各子公司的规模确定集团定期审计监督计划,3-5年开展一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2020年开始3-5年对各子公司开展一次内控审计。2016年-2020年五年间,集团共开展51项子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和离任),共开展9项子公司内控审计。根据主管领导、经营层识别出的风险和内外部审计、评价提出的风险,设计审计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查摆和堵塞管理漏洞,共开展21项专项审计。为加强对子公司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准确认定,从而准确开展集团绩效激励,每年对相关子公司开展绩效审计;2020年开展子公司对外担保专项审计、工商注销信息专项审计、内部经营巡察整改情况专项审计等,实现了定期监督和专项监督的有机融合。

  3. 充分发挥专业性,以细化的审计建议和整改台账式管理促进审计问题和缺陷的整改落实。

  为了能让审计客户清楚问题的关键,明白需要如何开展整改,2020年,集团董事长要求审计合规部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不能笼统提出审计建议,要在建议中明确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要求和达成标准。随着审计报告,审计问题整改清单一同下达,根据审计客户上报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审计合规部汇总建立整改台账,并按整改时间监督审计客户上报经其集团主管副总审批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合规部对报告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出具《审计整改报告》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整改完成的问题在整改台账中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对未完成或部分完成的项目则与整改单位确定延期计划,并按延期计划继续跟踪,直至整改结果确认为完成为止。2016年-2020年共下达审计问题或缺陷364项,截止目前到期整改完成率96.11%,未完成项均与各单位重新落实整改期限和措施。仅2020年出具9项《审计整改报告》。

  4. 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助力集团提高事前风险防控的能力。

  2020年,沈鼓集团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完成集团层面合规体系的搭建,并向16户子公司进行推广,并完成建立实施。审计合规部建立集团法律法规库,对各合规风险领域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及时更新,以便于集团和各子公司及时识别和防控合规风险。同时,审计合规部对集团涉及混改、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开展事前合规审查,2021年上半年完成NP技术许可合同终止、安检公司榆林分公司成立、进出口印度子公司调整、水泵研究所改制、北方电脑注销等16项,有效防范违规风险。

  除了对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开展集团内控评价审计外,审计合规部每年组织当年未接受集团内控评价审计的子公司开展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并对各公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和汇总,促进各子公司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建立了子公司内控专员工作模式,指导各子公司内控专员开展所在公司的日常内控工作。

  针对沈阳市审计局对集团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各类审计和内控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审计合规部及时总结相关风险,向全集团各子公司下发风险提示,并跟踪各子公司开展问题查摆的情况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使问题在全集团范围内举一反三。

  针对工程造价审计,审计合规部在工程项目实施前,根据业务部门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便于招标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展工程项目的采购工作;工程结束后,根据施工方上报的决算,审核确定工程造价,作为业务部门与施工方结算的最终审核价格。审计合规部对工程项目的过程实施造价审核,有利于过程价格风险的管控。2020年,工程审计全年完成拟招标控制价项目53个;完成非招标预算价项目39个;完成工程决算项目383个;全年工程决算审减率14.43%;全年实现降本增效金额319.89万元。

  5. 与集团其他监管和管控体系配合,协调开展管控工作。

  审计合规部将在各项内部审计工作中总结出的各业务条线的共性问题,与集团各业务管控部门及时沟通,同时集团职能部门开展条线管控工作时发现的问题或下达的整改,也作为审计合规部开展审计时的关注点,相互配合,既充分发挥集团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对口业务的指导作用,更有利于对问题业务的长效监督。

  审计合规部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和审计整改报告向党委组织部反馈,促进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评价和考核;将绩效审计的结果向集团绩效管理办公室反馈,促进集团对各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

  为规范集团党的建设和各类经营管理活动,集团党委、纪委定期组织对各子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政策要求的情况开展内部巡察,审计合规部也参与其中,促进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整改。

  6. 借助外脑力量,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为更加规范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集团积极聘请外部机构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的梳理,并组织开展各层级人员合规管理和内控管理知识的培训,吸收学习先进的理念和知识。

  针对相对控股和参股的子公司,为提高审计的权威性和效率,集团尝试委托外部审计的方式开展,审计合规部负责协调进度,并对外审提出的问题跟踪子公司的整改情况。

  7. 加强审计人员交流和培训,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力。

  每季度选定主题对全体员工进行业务培训,2020年开展四次,主要从经济责任审计手册宣讲、诚信手册培训、合规管理培训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培训等方面开展。

  为拓宽员工思维和视野,派出内审人员参加辽宁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开展的业务培训,组织员工学习审计相关专业网络课程,学习先进的审计理论和审计工具、方法,并应用于实践。

  根据完成的审计和内控评价项目,内部集思广益,开展内部创新方法和经验交流,总结在项目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为下一个项目或相互之间提供参考和借鉴,使员工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升。在审计局审计的对接工作中,审计局的思路和方法也使员工拓宽了视野。

  通过鼓励员工考取职业证书的方式促进员工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目前2人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1人在考,1人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三、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一)存在的不足。

  虽然近年来,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发展,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有很多不足。

  1. 各单位对审计问题整改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集团层面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2. 审计项目选取的内容有限,与国家各部委对企业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和监督效能的要求还有差距。

  3. 内审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内审能力框架需进一步完善。

  (二)内部审计工作的努力方向。

  1. 不断完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机制体制,持续构建符合公司治理需要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根据国家各部委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不断完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加强党委、董事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向党委、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并将相关领导和管理机制体制写入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使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2. 继续扩大审计的范围,并坚持重要性原则。

  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中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风险领域和重要子企业提高审计频率。

  3. 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监督考核力度。

  严肃整改的建号和销号,促进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落实对业务领域内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责任。对长期未完成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和负责人加强考核评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主动举一反三。

  4. 强化信息化系统在风险管控中的作用。

  结合集团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通过对各业务循环流程的梳理,逐步将审核审批流程全部嵌入各信息化系统,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

  5. 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大数据审计平台建设。

  以集团信息化系统建设为基础,学习和利用大数据模式开展内部审计,探索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科学高效开展审计。

  6. 加强内审队伍建设。

  持续通过外培、内部交流、老带新、专业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培养,拓展视野与能力,使其能够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素养,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内部审计人员以财务、经济和法律专业为主,视情况增加技术、计算机等专业人才,提升整体队伍能力,确保为沈鼓集团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jt.ln.gov.cn/sjt/nstd/jyjl/9437EA0C1C40406486AFA89C12295A4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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