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扬州市宝应县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动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指南》明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并综合考量被审计对象整改态度、整改措施、整改进展、整改成效等多种因素,将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划分为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三类。
《指南》规定,根据审计内容不同,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分为重大政策落实、财政预算管理、采购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内控制度管理、企业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社会保障等8个方面,逐条明确被审计对象落实审计整改要求需要采取的工作举措和提交的佐证资料,为审计整改工作进展和成效评价认定提供了明晰的参照标准。
《指南》要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实行“谁审计、谁负责”原则,由项目实施科室按照“见账、见物、见事、见人”的要求,对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审核,经三级复核后,报局法规审理部门审查,重大问题整改结果认定提请局业务会议集体审议。(杨子建)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5/20/art_1104_11236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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