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妇联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关于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选择培训机构、健全监管培训流程等方面工作。
2023年9月至11月,镇江市审计局对2022年至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及促进就业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2022年10月至11月,市妇联和市人社局共同开展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存在培训人员身份证信息不正确、培训人员重复参加培训班次、培训人数和课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对此,审计提出应对“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开展、培训过程监管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异地搬迁妇女、因生育中断就业妇女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妇女的扶持。
镇江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妇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约谈培训机构负责人并进行警示教育,追回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补贴资金,责成培训机构就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学员管理等方面提交承诺书。同时,市妇联出台《办法》,从规范选择培训机构、健全监管培训流程、建立审核联动机制、建立违规处理机制等四方面对“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专项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切实增强妇女群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倪志伟 王欢)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6/6/art_1104_112633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