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审计厅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要求,谋划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会议听取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电子数据审计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等10个业务处汇报了履行整改督促责任情况。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兆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领导、厅机关各业务处(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是发挥审计作用的关键,必须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要求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实招硬招落实审计整改政治任务。审计机关不断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性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持续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了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督责任,审计整改动了真格,立行立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阶段性整改和持续性整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和我省措施要求,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是谋篇布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报告、年分析的内部推进模式,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每月检查推动一次,每两月更新台账一次,每季度梳理汇总一次,每半年集中研究一次,每年集中汇报一次,并加大审计整改结果的考核激励力度,着力打造环环相扣、首尾闭合的审计整改推进链条。二是深耕细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办法、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建立完善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度和审计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提醒敦促函“两书一函”制度,压实审计整改职能处室、各业务处(局)责任,明确规范导向、理顺规范流程、提升规范水平,在工作推进上实现由阶段性情况收集向常态化督促转变。结合审计问题反馈会、交办会,提出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等意见,提请党委政府及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等进行督查督办,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和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在协同联动上实现由单一部门推动向相关部门联动转变。用好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两个平台,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贯通协作,针对重要审计问题整改及未按期完成整改事项进行会商,查找制约整改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解决问题,在成果利用上实现由具体问题整改向长效治理转变。三是全程扫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扛起督促检查整改的政治责任,把督促整改与实施审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体推进,采取发函“问”整改、调研“促”整改、现场“督”整改、会议“评”整改等措施,全面加强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统筹安排时间,对快到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尚未整改到位或进度缓慢、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加大回访核查力度,对重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做到见人、见事、见物。定期梳理汇总,对部分重点领域问题整改及情况复杂、历史遗留等难点事项,对需要约谈、问责或督办、通报的事项,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借助外部力量,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四是精雕细琢,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健全审计整改结果审核机制,对整改结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高标准、高质量。注意总结经验,把解决问题意识贯穿审计全过程,精准作出问题定性,提出整改要求,促进边审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真正提高整改时效、成效。加强复核审理,探索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和约谈办法,用好督办、约谈、问责等手段,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屡审屡犯且性质较为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等机关跟进调查处理,推动严肃追责问责,维护审计严肃性、权威性。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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