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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溧阳党校出台制度规范培训费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溧阳市委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中共溧阳市委党校培训费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培训费范围、合同签订、师资费核算、具体报销流程等作出规定。

  

  去年底,溧阳市审计局在对市委党校审计中发现,该校近两年培训班数量大幅增加,存在培训费收入管理核算不规范、师资费原始附件审核不到位、培训费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市委党校完善内控制度,不断强化在培训费收入管理核算、财务报销审核、合同签订履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管理和风险防控。

  

  中共溧阳市委党校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讨论出台上述《规定》。《规定》明确培训费是指其他单位到党校开展培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培训班次均需签定规范的培训合同,合同包含时间、人数、领导签名、公章等要素;培训班师资费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培训费须经班主任、干部培训科负责人、财务人员层层审核把关后进行报销。《规定》的出台从制度层面上规范了培训费使用流程,建立了培训费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朱逢雨)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6/7/art_1104_11257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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