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及时备案。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的要求,年初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内审机构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的内部审计计划通过内部工作管理平台和报送纸质版两种方式向审计机关备案,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内部审计计划。
二是分类抽查指导。从所有备案的内部审计计划中,按照单位性质进行分类,分别选取3——5个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高校等单位的内部审计计划进行检查指导,查看其内部审计计划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各项要素是否齐全,重点是否突出,并将存在的问题以表格的形式进行记录,逐一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
三是通报共性问题。针对所有备案的内部审计计划总体情况,结合分类抽查的结果,将各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最后形成综合材料通过内部审计管理平台向各单位进行反馈通报。
四是制作模板指引。针对各单位内部审计计划要素不全、内容分类混乱等问题,制作了包含审计项目类别、审计项目名称、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完成时间等内容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表(模板)》,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应用。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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