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审计厅结合2024年上半年实施的审计项目,对部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根据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特点、典型事例,从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检查中通过听取汇报、系统核查、调阅档案、实地督导、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了各单位的内审制度建立、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情况,检查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及执行、审计项目质量、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等情况,提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体制机制尚需优化完善、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审计结果运用意识不强、对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缺乏质量管控、内部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等问题。工作组以检查促发展为核心,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从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科学配备内审人员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讲解、指导、督促,以点带面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审计厅将持续强化“审计项目+内审监督”指导模式,实现“一项多果”。一是嵌入项目加强内审业务指导。以审计项目为抓手,实现审计业务和内审指导监督工作同落实;二是协同项目检查工作质量。作为审计重要内容,结合年初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着力揭示年度内审工作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三是结合项目积极宣传内审。结合审计项目积极宣传内审,广泛宣传内部审计工作,营造内审环境,充分调动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内审处 马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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