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工作推进会
北京市审计局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中央审计办以及审计署相关工作要求,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任务。各区委审计办、各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亮点、特色进行交流。会议要求,切实将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突出审计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审计,坚决查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树立北京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上率下、示范带头,做到认真学纪、全面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加强审计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守护好“国家审计”金字招牌。对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业务质量检查通报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查缺补漏、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夯实审计项目分级负责制,落实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要求,持续抓好审计项目质量管控,提升审计工作质效。牢固树立全市审计一盘棋意识,进一步做好市区联动审计项目实施,加强统筹、密切配合,做好任务的细化分解、分工负责。
印发重点任务督办工作规程
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重点任务督办工作规程》。明确重点督办内容:一是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等情况;二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报送的审计信息以及情况报告的批示落实及所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工作报告涉及该省的未整改到位的全部问题、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未整改到位的重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级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四是审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主管机关、单位需要处理、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明确省委审计办是重点督办工作的督办主体,负责重点督办工作的全过程管理,认真做好任务分解、台账管理、跟踪督办和结果报告等工作;省领导批示的承办单位、重点督办事项的主体责任单位及移送问题线索的受理单位是重点督办工作的承办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督办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重点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重点督办事项按期保质完成。
出台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若干措施
湖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措施》,从4个维度提出13项举措促进审计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监督作用。明确国企国资审计监督的政治方向、工作重点、机制保障和成果运用,结合湖北实际,对中办、国办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对国企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审计1次;结合各地实际,适时开展对国企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和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资产、重大问题专项审计(调查)。突出审计重点,主要审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和监管情况;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等。坚持依法审计,揭露国有企业和国资管理运营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关注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反映发展运营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
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西安市审计局在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优化涉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人员在对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相关政策,以及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查看相关资料,询问了解企业开办和注销是否便利,企业迁移和名称转让系统是否完善,核查有无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严格、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及政策掐架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优化涉企服务政策落实落地。
策划编辑:高天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42660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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