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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 整体谋划部署 全面系统规范——山东临沂从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向全面乡镇内部审计转型实践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加强农村经济监督,对于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山东省临沂市自2014年在全市创新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持续完善提升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2022年,探索实现由单一的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向全面的乡镇内部审计转型,走出了一条乡镇内部审计新路子,为推进乡村治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审计保障。

  

  积极探索 创新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在农村基层,村级财务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2014年,临沂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全市全部乡镇均成立了审计所(办公室),作为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县(区)审计局加强业务指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每年由市审计局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市级督导考核、县级指导、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实现对全市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10年来,累计完成对全市9000多个独立核算村居37744人(次)村居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村居干部的权力监督,增强了村干部的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计监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系统规范 向乡镇内部审计转型发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家对乡镇基层的财政投入持续加大,如何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发挥各类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成为乡村经济监督面临的新任务。与此同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发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如领导干部责任界定不够清晰、审计内容相对单一等。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出在全市推行乡镇内部审计的重要决策,对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重新定位,积极推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向乡镇内部审计转型发展,充分发挥乡镇内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动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加强乡镇内部审计工作顶层谋划。2022年以来,临沂市委审计委员会先后3次研究内部审计工作,高点谋划、强力推进乡镇内部审计。2022年9月,临沂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健全完善乡镇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乡镇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市乡镇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遵循。各县(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县(区)委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审计结果运用等重要事项。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都成立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审计委员会,建立了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纪委书记或组织委员协管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模式,建立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审计工作制度,为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做到“机构、人员、场所”三独立。截至目前,全市全部乡镇(街道)均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现有专职审计人员589名。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对乡镇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职责,采取以会代训、以审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对乡镇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审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和实战水平。

  健全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2年以来,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印发《临沂市内部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市审计局出台《全市内部审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临沂市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等13个制度办法,涉及组织领导、审计业务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方面。同时,各县(区)党委和政府、部门出台工作制度112项,全市各乡镇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318项,形成了具有临沂特色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推动了全市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创新乡镇内部审计模式。临沂市在总结各地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乡镇内部审计的“1+N”审计模式。“1”即持续深入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3~5年内实现村庄全覆盖”的任务要求;“N”即在抓好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向“三农”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乡镇财务收支审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他审计领域延伸拓展。做好“三农”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了解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查处转移挪用侵吞涉农资金、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揭示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深化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经济监督,审查是否存在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行为,促进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法、有效。加强对农田水利、农村电网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重点审查项目的计划管理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加强乡镇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账簿、凭证、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检查乡镇所属部门单位是否依法建账、记账和报账,会计行为是否合规,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挪用、滥用和浪费现象,促进规范财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开展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相关部门负责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乡镇村居和谐稳定。

  凝聚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合力。每年在制订审计计划时,临沂市审计局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等联合研究会商,确定审计重点。各乡镇内部审计机构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协作配合,形成了“优势互补、成果共用、效力叠加、贯通融合”的工作格局。临沂市审计局出台《临沂市审计机关运用内部审计成果办法》,推动审计成果运用。各乡镇党委、政府注重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将审计结果作为选拔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审计机关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增强监督合力。

  

  突出实效 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治理

  临沂市审计机关通过推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向乡镇内部审计转型发展,不断拓展内部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逐步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推动审计质量提升,为促进乡村全面治理提供了审计保障。

  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得到有效规范。2022年以来,临沂市共对5050个村居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有效监督乡镇干部的工作行为,给乡镇干部套上了“紧箍咒”,使基层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中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效规范了小微权力运行和村级财务管理,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了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

  人民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在做好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临沂市组织乡镇内部审计机构对全市镇街所属民政机构、农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及部分问题突出、诉求量大的小区业委会主任履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揭示优亲厚友以及截留、挤占、挪用惠民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一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法纪意识淡薄的基层干部受到惩处,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农村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明显提升。乡村治理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更需要乡镇基层激发内生动力、积极主动作为。2022年以来,乡镇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县乡修订完善制度171项,有效解决了农村基层长期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化解了矛盾和隐患,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来自《中国审计》杂志2024年14期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8/2/art_89372_10380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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