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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出台《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淄博市周村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出台《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办法》要求,要根据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能、特点和掌握财政资金量等情况,对区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动态分类管理。

  《办法》规定,要进一步坚持政治统领,把牢正确方向,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作用。结合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持续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轮审制度。

  该《办法》出台后,强化了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对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分类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和揭示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和经济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4/7/29/art_89372_10380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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