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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宿迁市泗洪县水利局规范防汛抗旱物资管理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宿迁市泗洪县水利局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泗洪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泗洪县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

  

  2023年6月,泗洪县审计局在对该县水利局审计中发现,该局存在部分已使用或报废的防汛抗旱物资未按规定核销、未履行报批及公开处置手续、擅自处置等问题。对此,审计局提出建立县级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制度、加强防汛抗旱物资管理等建议。

  

  泗洪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管理办法》,内容包含储备定额、品种、储备管理、调用、储备管理费等五个方面二十一条细则,明确了防汛抗旱物资从采购到保管、使用的全流程步骤,推动防汛抗旱物资规范管理。(侯辉 宋瑞红 许孟然)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8/1/art_1104_11292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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