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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深挖细查虚增标的线索 扩大审计成效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P县位于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区的东缘地带,境内雪山、梅林、瀑布、彩林、云海等自然风光异常美丽,此地以康养避暑、旅居观光、自然教育、科考探险为主的文旅产业蓬勃发展,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24年4月,经M市审计局授权,A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正式对P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人员抽丝剥茧、循迹追踪,最终发现A农业公司存在提供虚假土地流转合同,虚增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查验标的、查勘定损环节履职不到位,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骗取保险理赔款等问题。

  业成于著 而谋于微

  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组组长查阅并收集了大量相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典型案例,并组织审计组成员深入学习分析,对承保、理赔各环节各项材料如何印证、查验进行了研究讨论,做好“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审前准备。按照重点突破,以扩面增效的方式开展审计,旨在揭示和查处保险公司与种植养殖大户相互串通、勾结,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骗取保险理赔等损公肥私的行为。

  数据先行 找准缺口

  在拿到R保险公司提供的承保、理赔数据后,审计组主审根据骗保的理赔款会远大于自缴保费的思路,迅速对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发现A农业公司2022至2024年每年的理赔金额均为自缴保费的5.4倍,且均是在蔬菜投保后1个月左右即受灾并进行了理赔,存在异常。秉承着怀疑的态度,审计组讨论后一致认为存在这种巧合的可能性非常低。审计人员通过梳理档案资料发现,A公司承保档案种植标的数量的证明材料仅为土地流转合同,且在同一个村民委员会或者个人签订的两份土地流转合同最后一页的签字笔迹与盖章位置高度相似,疑似篡改合同正文关键内容,并伪造最后一页签订时间,同时发现A公司三年来的受灾地点均为B林场,蔬菜受损面积共1800余亩,理赔金额62万余元,理赔档案缺少确定受损数量的相关材料。通过在该县人民政府官网2023年9月关于A公司的一篇报道中发现,A公司管理人员说:“我们公司在S村流转了一百三十多亩土地……”与承保档案发现的2022年12月在S村承保蔬菜650亩,2023年12月在S村承保蔬菜830亩存在巨大差异,实际流转土地面积可能存在虚增的情况。

  外围发力 锁定证据

  审计组随即对土地流转合同流出方开展审计询问。经查阅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统计表》等相关资料,并询问村支部书记、主任及村民小组长,发现A公司在S村实际流转土地仅242亩,却提供了一份180亩和一份650亩的土地流转合同,在L村实际流转土地种植蔬菜6亩,却提供了一份392亩的土地流转合同,在M村从未流转过土地,却提供了一份340亩的土地流转合同,与B林场实际流转林地合同中,未明确合同面积,却提供了一份450亩和一份1000亩的土地流转合同。所有询问对象均表示流转土地面积不属实,部分询问对象承认签名字迹是自己的,但未见过合同内容,还有部分询问对象表示,签名字迹属于伪造。

  开门见山 直指问题

  审计组随后对A公司法人进行了询问。该法人表示土地流转合同都是真实的,但实际流转面积可能没有达到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的面积,且实际种植面积的确小于承保面积,土地流转合同均是他向R保险公司提供的,没有保险公司授意。

  栉风沐雨 现场核实

  为核实A公司在B林场的种植面积及是否存在虚假理赔骗取保险理赔款的问题,审计组对种植情况及种植面积进行了查看并用无人机进行测绘,发现A公司当前种植面积仅10亩,其余租种地块均为杂草及零星果树,无近期种植痕迹。审计认定,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B林场种植蔬菜面积10亩,2021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由于时间跨度较大,审计组无法判定指认地块是否种植,按其指认地块认定种植面积为123亩。

  深挖细究 扩大成效

  审计查出上述情况后,经询问R保险公司承保验标、查勘定损人员,相关人员仅在S村承保验标,从未去过每年都在受灾理赔的B林场验标,且验标时仅对是否存在标的物进行查验,具体种植面积没有测量,只要各类承保品种的承保数量之和不超过流转土地面积,即予以认可。相关人员在查勘定损时,目测大概受损面积和受损程度,心里估算大概理赔金额,再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受损面积、受损程度和理赔金额。R保险公司未认真履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保险机构应当对保险标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属和风险等情况进行查验”和第三十一条“保险机构应当对查勘报告、损失清单、查勘影像、公示资料等理赔要件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实赔案的真实性和定损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的规定。

  精核细算 得出结论

  经审计组综合计算得出,A公司2021至2023年在P县共种植蔬菜800余亩,虚增保险标的6000余亩,财政多补贴资金达53万元。由于无法认定A公司每年在B林场每年种植各类蔬菜的面积,审计组按照在B林场种植的蔬菜品种全部为单位损失额最高的蔬菜计算得出,A公司在2021至2023年,共骗取保险理赔款56万元。

  打击罪恶 利剑高悬

  鉴于A公司提供虚假土地流转合同,虚增保险标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骗取保险理赔款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为更好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促进农业保险惠农利民政策顺利实施,A县审计局将A公司移送该县公安局处理。R保险公司在查验标的、查勘定损环节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移送M市金融监管分局处理。(作者:杨长骏、刘琳 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审计局)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c/alzz/202408/t20240801_4611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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