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委审计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淮安市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领导干部履行职权划出“警戒线”,推动审计工作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防范转变,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清单》紧扣岗位职责,按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直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3个方面,分别梳理出履行经济责任事项27类,其中: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10类,市直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10类,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7类。同时,为有效发挥审计“防未病”作用,分类列举了72条风险类型、191种主要表现形式以及相关定性依据、定责依据、风险等级、防范措施等内容;为推动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好全市经济责任事项履行任务,在履责清单中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清单》印发至全市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市委各部委、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管企业、各人民团体,全覆盖明确责任提醒,增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指导性和风险防范意识,自我约束在前、风险防范在先,强化担当作为,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徐延)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4/8/13/art_1104_11306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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