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川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铜川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责任界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办法》规定,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以利于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加强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其他专项审计的统筹衔接,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办法》明确,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以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对问题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界定责任。严格对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应承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情形,科学判断、合理认定相关问题责任。精准把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关联度,对关联度低、层次浅、性质轻的问题,原则上不界定责任。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的问题,按照申请、核实、审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并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容错事项送组织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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