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审计条例》的决定于2023年11月24日经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北京市审计条例》除了对标《审计法》,逐条修改不适应的条款外,还主要突出了首都特色,注重将本市审计工作的创新经验成果,予以总结提炼。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北京市审计条例》,推进实施。
关于“政府投资审计”《条例》这样修订!
“政府投资审计”是此次《北京市审计条例》修改的一个重点内容。
此次修改一是完善了投资审计的审计监督范围,明确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投资绩效等情况。
二是删除了“以审代结”等相关内容。
三是将“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并进一步明确了其审计重点,即“重点审计政策绩效和资金绩效、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及履行、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营等情况”。
原文链接:https://sjj.beijing.gov.cn/zwxw/zhdt/202409/t20240902_3787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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