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天津市委审计办、天津市审计局,天津市委金融办,天津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管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强化审计监督与国资、金融监管的协同贯通,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管国有企业权力运行。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与国资、金融监管部门特点和专业优势,将通过市场化机制选聘的企业总经理(总裁、行长)作为重点关注对象,统筹协调监督资源力量,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密切工作联动,形成工作闭环,构建贯通协同监督格局。
《意见》提出,围绕计划沟通、线索征询、研究会商、成果运用四方面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立足市管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职责范围,明确协同重点和工作流程,推动各有关单位各尽其责、同向发力、主动作为、密切配合,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和作用。
《意见》要求,切实发挥横向协作监督合力,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市委金融办和市国资委分别指定专职部门、专人负责工作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切实加强市管国企职业经理人监督管理,保障协同监督机制运行顺畅高效。
原文链接:https://sj.tj.gov.cn/xwdt_146/sjyw/202405/t20240521_66306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