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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开展全区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天津市审计局     作者:佚名    
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持续推动内部审计发挥在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中的基层基础作用,红桥区审计局落实三项举措,扎实开展红桥区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检查的工作目标、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检查由内部审计指导科牵头、“内网格”科室配合,分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反馈整改三个阶段,自查阶段组织全区设立内审机构的单位进行自查评分,抽查阶段成立若干专项检查组选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整改阶段由检查组指导督促被检查单位完成整改。二是细化检查内容。围绕领导体制建立情况、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职责履行及审计质量情况、学习贯彻落实《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情况等六方面内容,细化23项检查指标。充分考虑各类型单位不同情况,在反复推演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各指标评分标准和实有分值,确保评分结果全面客观。规范编制检查表格,自查阶段由各单位按照《自查表》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评分,并通过“扣分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列补充自纠措施,做到系统直观、条理清晰。三是深化结果运用。积极跟进各单位自查情况,及时对10余家单位提出的自查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指导,推动单位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分类汇总专项检查中各单位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作为确定下一年度内部审计指导重点的参考依据。结合专项检查结果和日常指导监督情况,客观评价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级次,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分类指导原则,推动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质效稳步提升。红桥区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自8月初开展至今,已完成全面自查阶段的工作。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结合市审计局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对重大财政资金涉及单位、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部分试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问题、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发挥专项检查工作“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s://sj.tj.gov.cn/xwdt_146/qjdt/202408/t20240830_6713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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