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对口支援西藏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审计
山东省审计厅开展山东省对口支援西藏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审计。本次审计由省审计厅牵头实施,组织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5市审计局同步开展。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聚焦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重点关注国家和省援藏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该省援藏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情况,关注相应资金是否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用于基层,关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项目整体实施效果,查看项目是否存在小而散、随意性大、重点不突出、推进缓慢等问题。关注援藏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重点围绕智力支援、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文化教育支援等领域进行抽查,促进项目落地、政策见效。关注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援藏资金申请审批、合法合规、节支增效等情况,以及援藏干部管理组工作经费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助力保障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
出台国资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办法
陕西省委审计办、省国资委、省审计厅联合出台《国资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办法》。规定省委审计办牵头做好省国资委与省审计厅协同监督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省国资委、省审计厅明确一名副厅级领导分管协同工作,明确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协同监督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推进落实监督协同相关事宜。要求省审计厅草拟年度审计计划时,涉及省属企业审计事项要征求省国资委意见;省国资委、省审计厅要共建共享监督成果,省审计厅对发现的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风险,以及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等重大审计问题和线索,在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后,根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和工作需要,适时通报省国资委,省国资委根据相关规定和领导批示要求进行核查处理,办理结果反馈省委审计委员会和省审计厅。省委审计办牵头组织省国资委和省审计厅定期研判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省国资委对监管领域审计整改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省属国有企业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做好源头治理;省审计厅要做好整改工作分类指导、结果审核和跟踪督查。
开展山水林保护和生态修复情况专项审计
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启动山水林保护和生态修复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指导,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编写操作指引、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市区两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同级审”的模式实施。审计调查范围为2022年至2024年5月,黄岛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等4个区市政府及所属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矿产、水、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和生态修复情况,以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绩效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修复方面,关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未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等问题;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关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污水处理效果、农村供水管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等情况,查找是否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审批建设项目、未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农村水费收缴不到位、违规转移处置污泥等问题;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关注森林植被恢复、荒山造林、公益林管理等情况,查找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完成造林任务、虚假造林、以各种名义违规侵占林地等问题;相关资金管理绩效方面,关注污水处理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矿业权出让收益、污泥处置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是否存在应征未征、违规减免以及资金损失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
开展商贸物流产业链建设发展情况专项审计
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开展全市商贸物流产业链建设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关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对照该市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实施方案,关注各相关单位是否按照责任清单和配套政策认真抓好落实,全市交通支撑功能、物流服务能力、总体贸易规模、消费促进作用等工作目标是否逐步实现,助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关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从项目立项、资金审批、资金使用、项目效益评价等环节入手,审查商贸物流专项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有无损失浪费现象、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助力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关注商贸物流建设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紧盯建设“三枢纽一中心”主要任务,从工作机制、要素保障、项目推进等方面审查商贸物流重大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政策措施未落地、要素保障不够有力、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助推项目有力有序推进。
原文链接:http://sjt.hebei.gov.cn/h/c/i/35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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