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河南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非河南省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河南省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需提交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审核并注册账号后,可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未经线上申报的,不接受评审。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7号)申报条件。申报高级审计师评审须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自2022年起,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的5年内可以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不进行年度考核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近三年的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在“合格”或相应等次以上。
三、审核流程
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中级资格证明、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所述工作经历、业务成果、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评委会。
四、申报时间
个人线上申报时间(不含退回修改时间)为11月4日至11月10日。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为11月4日至11月15日。
评委会线上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4日至11月18日。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初审,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纸质提交材料
(一)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盖章)一式三份。
(三)担任组长、副组长或主审的审计项目案卷原件,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原件,以及符合评价标准的专业能力、业绩成就和研究成果等支撑证明材料。
(四)身份证原件、现任职称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五)审计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继续教育学时、单位年度考核意见等材料。
六、现场纸质资料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送地点:省审计厅1405室(郑州市郑东新区象辰路与泽雨街交叉口)。
现场扫码缴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缴费标准均为260元/人。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不得提交虚假、伪造、涂改资料,申报材料严禁涉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填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材料、纸质提交材料、项目档案一致,不一致视为作弊或退回。
(二)提交的资料需装箱(袋),请务必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粘贴要牢固、明显,装材料的箱(袋)质量要好,便于搬运。
(三)为避免出现扎堆,请提前一天电话联系,合理安排提交资料时间。联系电话:0371—65648309 65648028
2024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jt.henan.gov.cn/2024/10-29/3079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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