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厅2024年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会计类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上报工程造价类人员不少于2人。各单位所上报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由厅人事教育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部门,并结合业务处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和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协审机构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4年2月8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sjtrjc6467@163.com
联 系 人:吴尧、胡旺生
联系电话:0551-646782320551-64678329
安徽省审计厅
2024年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sjt.ah.gov.cn/ggtg/sjgztg/40688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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