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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安徽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厅2024年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会计类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上报工程造价类人员不少于2人。各单位所上报人员应当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满2年,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由厅人事教育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部门,并结合业务处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和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协审机构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4年2月8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sjtrjc6467@163.com

  联 系 人:吴尧、胡旺生

  联系电话:0551-646782320551-64678329

  

  附件:附件1: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xls

        附件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会计类).xlsx

        附件3: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 (造价类).xlsx

  

  

  

  

  

  

  安徽省审计厅

  2024年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sjt.ah.gov.cn/ggtg/sjgztg/40688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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