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审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的通知》,完善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制度,进一步指导全市做好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通知》强调,一要聚焦职能责任。紧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域治理和保护、餐饮业等商业综合体的污染管理等不同权责类型出发,仔细梳理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权责。二要突出审计重点。结合福州市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引,明确各领域对应的审计重点事项、权力责任、主要问题类型、审计所需资料及资料来源部门、审计方法步骤等。三要大胆创新研究。应结合街道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特点,试点建立街道领导干部审计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规范化、科学化。(福州市审计局 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fzdt/202409/t20240910_651466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