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出台加强纪巡审联动工作办法
近日,清镇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巡审联动的工作办法(试行)》。
一是加强联动保障。办法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纪巡审联动的有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等进行研究会商,并形成经常性沟通和协调;加强纪巡审联动合作,强化年度计划、日常信息的互联互通,优化监督布局,进一步织密党内监督网,推动“纪巡审”三类监督同频共振。
二是加强监督前联动。办法明确,巡察任务安排后,三方应互通工作任务安排、加强信息材料支持,充分做好沟通协调等准备工作。加强人力智力配合,商请互相选派具有监督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监督工作,由市审计局对审计组、巡察组开展专题培训,破解“势单力薄”难题。
三是加强监督中联动。办法明确,开展纪巡审同步的,原则上做到同进驻、同工作、同会商,需共同参加进驻动员会。明确强化沟通协作,巡察组、审计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碰头会,就问题、线索以及后续工作要点进行集中研判。明确强化重要问题联审会商,共同强化对各项报告材料有关问题及问题表述的审定,摆脱“孤军作战”状态。
四是联动做好“后半篇文章”。办法强调,要强化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应当按有关程序优先办理巡察、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整改事项,三方联合开展实地监督,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违纪违法行为,市纪委监委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提升“靶向监督”实效。
(作者:陆墨馨)
原文链接:http://sjt.guizhou.gov.cn/xwzx/dfdt/202410/t20241015_85939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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