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审计法治网!

审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审计 > 正文

南明区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后评估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贵州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持续提升审计质量,近日,贵阳市南明区审计局制定出台了《贵阳市南明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后评估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要成立审计项目后评估组,评估组成员由局相关领导、审计业务骨干、法规审理业务骨干等担任,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评估组对各科(室、中心)已完成审计项目的目标效应、组织实施、质效情况进行评估,以实现审计工作闭环管控。其中,目标效应评估主要是对贯彻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计项目计划总体落实情况及审计项目具体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组织实施评估主要是对审计项目所采用的审计方法、组织分工、风险防范和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合理性及成效进行评价;质量情况评估主要是对审计项目执行审计法定职责权限程序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风险隐患进行评价;成效评估主要是对审计项目问题处理及整改、建议采纳等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审计项目后评估可采取分类评估或综合评估等方式。分类评估是按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类别进行;综合评估是对年度确定的科室重点项目、年度创优项目等进行评估。

  办法明确,审计项目后评估程序包括评估准备、自我评估、集中评估和结果公开四个阶段。在评估准备阶段,由局法规与整改督察科编制年度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分标准和时间安排等,报局党组审定;在自我评估阶段,由业务科室成立评估小组,按照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我评估,形成自我评估报告;在集中评估阶段,由局法规与整改督察科牵头组织集中评估会,参评项目审计组选派1名代表展示项目自评估结果,集中评估组成员按照评估指标要求进行现场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在结果公开阶段,审计项目后评估结果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以通报等形式在审计机关内部公开。审计项目后评估结果将作为编制以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完善审计业务制度、完善项目组织实施、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评选优秀审计项目等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原文链接:http://sjt.guizhou.gov.cn/xwzx/dfdt/202408/t20240819_854048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