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2个党支部联合开展“学党纪,聚合力,强战力”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审计党员干部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永葆清廉本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罗海山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并谈了认识体会。
会上,首先由厅办公室党支部书记组织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介绍和解读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个方面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并进行深入剖析,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学、以案促改,把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监督,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努力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随后,审计办秘书处党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干部逐条逐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相关内容,重点解读了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统计造假,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以及进行相关处分的规定。
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此次党日活动主题,联系自身工作实际,畅谈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学习《条例》的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规范言行,时刻用党纪的“戒尺”警醒约束自己,时刻用典型案例警示提醒自己,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把严守党纪作为日常行为习惯,把遵规守纪体现在工作上和生活中,体现在独处时和细微处,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罗海山强调,《条例》关于工作纪律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与工作息息相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好《条例》关于工作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一要加强理论学习。要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工作纪律,深刻把握工作上“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时刻绷紧工作纪律“之弦”,使各项工作都在纪律的框架下良性运转、高质量落实。二要常思常悟。要做好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的自省反思,加强深刻剖析,找差距补短板,时刻警醒自己注重党性修养和个人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朴素心态,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到心有所戒、言有所畏、行有所止,以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党性教育强基固本,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要落实落细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确保每一个关键风险点防控都经得起考验,每一项纪律规矩要求都得到落实。要知晓工作制度规范并熟练掌握运用,把好公文处理、经费开支、保密工作等工作关口,发挥好秘书处、办公室在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四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刻领悟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牢固树立“法大于权,规矩大于权”思想,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要求,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
图为主题党日活动现场(摄影:李雨夏)
原文链接:http://sjt.gxzf.gov.cn/sjzc/jgdjyjswmcj/t18731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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