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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0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7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向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谋划好组织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厅党组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视整改,以上率下、统筹谋划整改全面工作,坚持亲自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组织召开9次厅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召开厅党组会研究巡视整改相关议题10余项,明确目标责任,细化阶段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二)召开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厅党组及时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制定会议方案,抓好专题学习,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会中,全面分析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对照问题找差距、查原因、促落实。会后,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整改目标,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三)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整改任务。针对巡视整改任务,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办法,明确巡视整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巡视反馈问题,建立和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完善整改措施办法,确保整改工作有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定期梳理整改工作进展,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持续推动整改。

  (四)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厅党组坚持从思想、制度、机制、作风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多角度挖掘和分析问题根源,以解决问题为抓手,做到真正解决问题。坚持在整改中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漏洞,推动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目前,通过整改已制定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共33项。

  二、加强分析研究,循序渐进、逐项突破,全力落实好巡视整改任务

  (一)关于保障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审计工作。一是紧扣自治区党代会目标任务谋划审计项目。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加强学习领会自治区党代会精神,与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起来,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自治区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细化贯彻落实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经济政策,科学谋划平陆运河、向海经济、工业振兴、国资国企、金融等审计项目,组织开展广西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直属国有企业工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高校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逐项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全流程审计项目质量管控,对2023年已经实施的49个审计项目开展分析研究,抓好项目质量源头管控,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精准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二是聚焦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审计管理体制。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组织全区各级党委审计办和审计机关逐项抓好贯彻落实,研究部署广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和思路,对照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要求调整优化审计项目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指引》《自治区本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清单》和《设区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清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形成全区审计“一盘棋”。制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到各市、县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并将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和自治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推动开展督查督办,完善责任清单和督办台账,形成工作闭环。三是聚焦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巩固拓展审计工作质效。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同等推进,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对照中央审计办、审计署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向182个被审计单位和59个行业主管部门印发整改通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指导、督促、检查,实行“问题挂号、建立台账、跟踪督促、结果认定、对账销号”的全口径全周期管理,一体推动揭示问题和解决问题,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狠抓审计质量管理,压实审计项目全流程各环节责任,强化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327条,向党委政府报送审计成果材料64份,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从单个审计项目、各类型审计项目、总体审计项目等3个层面,及时总结审计项目实施情况,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建议,开展后评估工作经验得到审计署《审计工作通讯》(2023年第8期)和《中国审计》杂志(2023年第9期)采用并向全国审计机关推广。推动审理工作模式由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印发14期审理工作动态,对实施审计项目进行审理并及时通报,引导服务审计组高质量完成审计;印发2023年审理工作要点,推行全过程审理模式,引导审理工作时间和地点前移,强化现场跟踪审理。  

  2.落实高质量审计全覆盖,不断拓展审计深度广度。一是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围绕中央、自治区重大项目决策部署,开展平陆运河项目跟踪审计,提出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和加强合同履约监管、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等审计建议6条,推动建设单位制定内部管理制度8项,以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开展《广西RCEP项目审计实施路径研究》,并将对包括RCEP政策落实情况在内的中央和自治区经济社会若干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的研究成果,与各主管部门的具体落实举措相结合,并融入各审计项目,加强关注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审计,提出完善向海经济统计核算制度、向海经济产业分类标准、政策支撑体系等建议;促进主管部门科学制定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完成《广西向海经济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广西向海经济促进立法相关文本等;推动全区15个涉海部门对海洋空间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7大领域资源进行初步摸底和评价,形成广西海洋资源“家底”基本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实施广西海洋大数据中心项目,做好海洋资源基础数据汇集及管理等工作。二是推进自然资源环境领域审计向基层延伸。赴北海市、防城港市、贺州市、桂林市和鹿寨县等市县审计机关开展调研,实施“送教”上门,重点讲解和传授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业务知识,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指导。上下联动提升基层自然资源环境审计业务水平,选派县(市、区)审计人员参加厅本级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以审代训不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印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主要内容清单》,采取集中分析数据、现场座谈、视频点评等方式统筹指导10个设区市审计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指导111个县(市、区)如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业务,其中86个县(市、区)已实施审计项目,比2022年增加了27个县(市、区)。三是强化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在国资国企审计中,将境外投资情况作为必审内容,2023年下半年2户自治区直属企业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境外投资情况,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企业境外投资数据扫描,并适时赴境外投资企业开展审计。

  3.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民生领域审计。一是开展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审计。自治区本级统一组织对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区、市、县(市、区)三级审计机关对68个县(市、区)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审计,部分市、县(市、区)自行安排18个县(市、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实现106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扶贫项目资产审计全覆盖。二是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审计。开展直达资金审计,重点关注防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治区本级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开展2021—2022年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重点关注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助力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促进我区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规范管理使用、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促进出台或完善制度7项。三是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审计。开展医院审计,重点关注医药医保政策执行、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等情况,促进公立医院规范管理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开展8个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重点关注就业促进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促进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开展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校舍维修资金审计、义务教育学校资金专项审计、高校中央补助资金审计,着力推动改善我区教育基础环境和条件,促进提升各类教育学校教学水平。召集各设区市审计局召开会议,要求在今年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中安排民生审计项目,截至2023年11月,多个设区市已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民生审计项目。

  (二)关于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当好经济安全“看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研判经济社会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抓好国资国企审计。开展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企业审计业务培训,提升国资国企审计业务能力。与自治区国资委共同组织确立审计项目,开展国资国企专项审计调查,深入核查企业开展贸易业务情况。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同时与国资监管机构共同检查审计整改推进情况,促进国有企业修订完善制度22项。二是抓好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印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加强投资审计指导的通知》,完善重大项目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区、市、县年度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贯通协调机制。开展重大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厅本级开展15所自治区直属高校重点建设审计,完成全区24个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指导19个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或立项19个水利建设项目审计,审计推动自治区印发《广西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措施》,助力全区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完善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提升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对市县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引导市县审计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研究谋划,举一反三,将高校建设、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审计重点关注领域,2023年8月对自治区区管高校15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完成区管高校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促进规范项目建设和提升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水平。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做实做细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审计移送工程项目领域事项39项。

  2.加强锻炼系统思维,运用政治眼光落实审计监督。一是聚焦关键环节,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印发《2023年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党政工作部门和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聚焦资金管理和履职尽责情况、党委政府重点关注事项,统筹开展市县党政、国企、高校等24个部门单位4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权力规范运行,聚焦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事项,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项目、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落实落地情况监督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二是紧盯重点领域,促进规范经营管理。开展22户自治区直属企业专项审计调查、2户自治区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企业集团本部及其子公司经营行为、经济效益及财务管理等,促进国有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倒逼企业科学管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国资国企运营质量、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广西日报以《广西专项审计调查22家区直属国企》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3.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是完善审计整改制度机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机关督促审计整改工作指引》,明确审计报告分型定责定整改时限,明确审计整改认定标准,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推动审计整改定期督办制度落实。在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把审计整改作为评优的重要评分条件,考评项目整改成果。前移关口研判审计整改,在今年审计项目中,加大现场审理和对审计报告中审计处理意见的审理力度,引导审计组将问题实质、定性定责、推动整改结合贯通一体研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分析原因,结合后果影响的严重程度,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要求、标准和时限,确保审计建议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二是深入推进审计整改。推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持续整改,制定整改清单,落实具体责任人。开展审计整改现场检查,每季度更新整改进度,直到整改完毕,对确实无法整改的问题,按规定要求采取严格的销号程序。将审计整改纳入2022年度、2023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大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监督的贯通协同,明确工作方向和措施,协同推进审计成果运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水平。

  (三)关于推动改革,打造全区审计“一盘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快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动审计体制改革。一是落实落细科技强审。加快金审三期项目建设,完成硬件部分和成品软件及应用系统全部部署工作,完成行政办公系统数据迁移,完成验证及测试工作,全区126个审计机关已进行试运行,其中5个市审计局正式使用,项目实施进度从去年的全国排名靠后,追赶至全国排名中等。加强计算机审计业务培训,基本完成普及型和中级骨干型计算机培训,举办计算机审计等专题培训班5期,涵盖应用普及型和中级骨干型计算机培训班,全区审计机关约1760人参加培训。制定《关于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的若干措施》《大数据审计技术能力提升专项整治方案》等制度方案,制定和完善3年内加强大数据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大数据审计应用等措施。二是落实审计向大数据要效率、要资源。统筹协调推进大数据审计研究攻关,成立大数据审计研究攻关领导小组,组建10个专业组共42人的大数据审计研究攻关团队,培养一批技术精湛、业务精通的复合型人才,增进区、市、县三级联动运用大数据,已为27个审计项目提供大数据审计方案和工作指引23份。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及分析机制,制定数据采集规划,建成国家审计大数据中心广西分中心,已采集入库财政、社保等11大类高频次通用数据,形成2526G标准数据,为大数据分析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优化数据分析室布局,强化集中研判分析,提升数据比对效果,为开展大数据分析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开展研究型大数据审计,重点进行研究和攻关,评选出全区计算机审计项目和审计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案例32个,引领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成效。三是做实做深研究型审计。印发《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指导意见》《审计项目后评估指导意见》《审计项目调度办法》,把开展研究型审计情况纳入日常审理和审计项目后评估内容,新修订的《审计项目评优办法》把开展研究型审计作为评优计分项。加强立项研究,召开多次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分管厅领导带队到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等部门,听取相关单位对项目计划的意见建议,促进提高立项科学性、精准性,从源头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加强对审计项目调度,做好审前、审中、审后研究型审计工作,共召开8次调度会,实现全过程掌握审计项目动态,创新措施做法被广西日报以《广西开展审计项目调度提升审计质效》为题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审计署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厅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与审计研究》课题被审计署重点课题立项。

  2.指导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机制。印发《2023年度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全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开展国有企业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健全和完善,指导国有企业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制。指导高校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机制,促进38家自治区公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制定工作方案,并在4家区直国有企业开展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

  3.加强审计上下协调联动,统筹市县审计资源深化审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集中力量打决战”重要要求,2023年下半年统筹安排1333名市县审计干部参加厅本级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通过全区数字化审计管理平台,完成区、市、县三级审计项目协查,反馈核查信息5000余条。统筹“上下联合审”“交叉审”等方式开展审计,推动大数据技术与审计业务融合,提升全区审计机关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审计的能力。安排业务骨干21人次到桂林市、钦州市、贺州市和来宾市开展“送教上门”,培训市县审计人员346人次,提升市县审计业务水平。加强与市县党委沟通协调,推动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县党委审计办机构建设,在16个市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关注机构建设情况。深化全区审计系统资源统筹整合,实行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机制,运用“两统筹”机制深化审计监督,将财政预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专项审计等不同审计项目融合起来、同步实施,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提升审计质效;坚持重大审计项目区、市、县三级统筹,组织各市、县审计人员参加厅本级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2022年和2023年实施的广西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情况、PPP项目实施情况、部分市融资平台公司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组织区、市、县三级审计人员联合开展审计。加强对市县审计工作的指导,提升全区审计业务水平,今年以来,结合审计涉及行业特点、业务性质,厅领导班子带队赴市、县(市、区)审计局调研审计工作90余次,各业务处室结合审计项目的开展赴基层审计机关调研审计工作70余次,调研指导审计业务涉及财政、投资、民生、经济责任、资源环境、金融、企业等领域。推动健全区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机构,组织开展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履职情况调研,对审计办履职情况和秘书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检查,防城港、钦州、贵港、来宾、崇左等5市均已落实党委审计办秘书机构工作负责人、专职负责人等;强化督促检查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机构建设,出台《自治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三年(2023—2025)行动方案》,在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中把审计办履职情况和秘书机构人员配备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在2023年下半年16个市县党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关注各市县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建设、履职尽责情况,督促各市县尽快完善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构建设。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聚焦落实“关键少数”监督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修订印发《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清单及负面清单》,增强规范性、可操作性,制约和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运行,推动“一把手”履行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工作规则》的要求,坚持以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持续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厅党组召开全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发展。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为支部上党课,对支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出台《自治区审计厅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厅领导已听取分管处室廉政工作专题汇报,开展了廉政谈话,厅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的处室、联系的支部进行集体谈心谈话。

  2.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教育。出台《自治区审计厅2023年度清廉审计机关建设责任清单》,细化实化制度化推进开展清廉审计机关建设,对全体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同时,2022—2023年组织各党支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印发《2023年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开展2023年度审计项目现场廉政督查,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遵守审计纪律、依法文明审计以及餐饮、住宿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贯彻落实,筑牢廉政“防火墙”。召开全厅警示教育大会,集体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按照“六个一”要求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梳理、深刻分析问题的性质、危害、原因、教训等,切实做到触及灵魂,以案为训,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法观念和廉政意识,警醒审计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依法履职、廉洁用权、谨慎用权。

  3.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理念,主动配合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制定《自治区审计厅党风廉政谈话制度》《自治区审计厅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自觉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平陆运河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审计情况开展的专项监督,采纳提出的针对性意见建议,并强化整改。聚焦“关键少数”,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及其建议,实现“红脸出汗”常态化。邀请驻厅纪检组长以“忠诚、干净、担当”为题作专题廉政党课授课,机关纪委开展“寻找廉政风险点、抵制享乐奢靡突出问题”主题党日活动、案件庭审旁听、以案示警教育活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整治等,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4.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抓实抓细作风建设。建立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出台《自治区审计厅行政效能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实行中央和自治区、审计署决策部署和重大措施落实台账封闭管理,督促各责任处室、单位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情况并实时汇总,向厅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制定“文经我手无差错”实施方案,开展“文经我手无差错”专项活动,推进机关办文质量提升,对办文质量低的问题,今年进行了3次季度抽查、通报。持续加强良好会风会纪建设,会前通过会议通知单、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强调会风会纪严肃性,会中对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关于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新时代审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制定《自治区审计厅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完善《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规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和党员在审计工作中作用的通知》《关于开展“在审计一线见行动、显担当、争先进”主题活动的通知》,在审计工作中强化各项组织活动,促进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推进审计业务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按季度开展“三会一课”、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务干部培训,邀请自治区党校、区直机关工委专家讲授党务工作、党建理论等专题课程,提升党务干部开展党建各项工作的能力水平。厅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加强机关党支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改进问题。

  2.结合新时代审计工作需要,加强引进培养专业人才。基本完成审计职业资格或职称培养目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审计干部参加职称考试、职称评审,并在实务导师配对文件中明确要求2年内取得审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考核要求,2022年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4名同志达到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分数线,共有6名同志参评正高、副高级职称,厅干部职工中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资格比例为51.2%。拓宽选人用人渠道,2022年、2023年通过公开招录、遴选、定向选调等方式录用、接收紧缺专业年轻干部23人,切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研究出台《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的若干措施》,在加强大数据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计算机技术培训等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成立大数据审计研究攻关领导小组和组建大数据审计研究攻关团队,加强研讨交流和审计项目“攻关实战”,培养一批精通技术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深化审计干部队伍培养锻炼工作,开展广西审计系统“庆五四、比技能、展风采”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审计干部综合业务素质,引领审计党员干部加强锻炼和强化“能查能说能写”能力水平。规范审计导师跟踪培养工作,2023年对近3年新录用、调入的26名人员建立“一对一”审计实务导师跟踪培养机制。

  3.抓好干部考核管理,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加强对干部考核的管理,以实干实绩为主要评选标准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规范评优评先程序,全厅评优评先工作坚持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德才表现、业绩实绩,将平时考核、日常了解、年度考核相结合,并严格执行处室推荐、考核办初定、厅党组会议研究、公示等规范程序。印发《自治区审计厅个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以实干实绩为主的评选标准,进一步规范评优评先程序,发挥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提升审计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强选树审计先进典型。开展“广西审计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和“最美审计人”等评先活动,选树出集体和个人先进典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组织开展2批次干部选拔任用,8名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得到提拔重用;组织开展2批次处级以上职级干部和7批次一级主任科员以下人员晋升工作,27名业绩突出、任劳任怨的干部得到晋升。

  三、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统筹谋划好未来工作

      (一)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持续推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持续压紧压实党组巡视整改责任,在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上持续发力。始终心系“国之大者”,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体现到谋划重大项目、制定重大措施、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

  (二)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着力查短板强弱项补漏洞,推动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效。加强研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促进真改、实改、深改、持久改,坚持举一反三,常抓常管、标本兼治,创新思路举措,建立健全整改长效制度机制。

  (三)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更好发挥审计的独特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无一遗漏、无一例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782353;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98号综合办公大楼;邮政编码:530022;电子邮箱:gxsj2008@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jt.gxzf.gov.cn/tztg/t17739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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