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要求,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近日,石嘴山市出台了《石嘴山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范化、制度化。
《办法》主要从交接内容、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交接内容涵盖了任职期间重要经济活动情况,包括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合作、投资和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及任期内实施的工程建设情况,任职期末单位资产负债情况、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使用、借用的公务和公款情况,以及未在单位账上反映的各种债权债务情况等内容。明确离任领导干部原所在单位接到《石嘴山市领导干部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梳理交接内容,填写经济事项交接表,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委审计办等部门人员监督下,同接任领导进行工作交接,明确离任领导干部和原任职单位对移交的经济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明确规定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中存在故意隐瞒实际情况、交接不清并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一环,是规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工作连续性的有效措施,是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的重要举措。通过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一方面有利于摸清家底,既明确了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又确保接任领导能够迅速掌握全部经济活动情况,保持工作的连续。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内部监督管理,督促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规范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同时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石嘴山市审计局 柳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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