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审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纲要实施方案,在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和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取得多方面成绩,自治区审计厅在全区依法治区历次年度考核中始终处于第一方阵。
一、厅长挂帅,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工作
自治区审计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专题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学习。一是厅党组书记、厅长霍照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审计工作规划和审计年度工作计划中去,把审计机关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创新工作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增强“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的要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带头领办难题”机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清理,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及新增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强化涉及审计民事合同法制审核,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规范裁量权,提高移送线索质量
在规范审计处罚裁量权方面,自治区审计厅广泛运用柔性执法方式,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主观过错、违法性质、违法所得和造成后果等因素,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不予(免予)行政处罚的8类事项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10类事项列出清单,促进了依法审计。在提高公信力方面,自治区审计厅积极推进程序法定化,重点关注了审计事项法律事实是否清楚、准确、客观,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适当,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到位等内容,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予以通报,改正不足,提高质效。在提升移送线索质量方面,明确审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要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领域、突出重点事项、突出重点人员,规定审计移送问题必须具备的要素,同时明确办理移送工作流程和相关部门职责,移送审查关口前移,强化对审计移送事项的审理复核,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法规部门归口管理移送、办理、反馈工作。
三、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容错免责
自治区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厅党组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创新发展”工作思路,聚焦破解难题促发展,进一步推动工作“规范、精减、提速”,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在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免责机制上,坚守依法审计底线,加强对容错免责认定工作的监督,精细划分了“主观”与“客观”、“失误”与“错误”、“违纪”与“违法”界限,确保审计容错免责结论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经得起法律检验。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制定申请、核实、审定、反馈、备案“五步”认定程序。严把容错免责关口,形成一看站位、二看方向、三看节点、四看初衷、五看程序、六看过错、七看后果、八看处置的“八看”审查标准。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容错纠错机制中的导向作用,助推形成了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在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维稳定中彰显了审计担当。
四、主动接受监督,工作透明规范
自治区审计厅优化投诉举报机制,通过审计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审计厅门户网站首页下“互动交流”板块下设有“厅长信箱”和“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互动方式,并有专人负责接收管理电子信件)。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各审计组在审计期间均要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八不准”公告,公布审计厅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落实廉政监督制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厅机关纪委、综合督查处、审理处等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廉政回访”,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深入座谈交流中,了解审计人员严格执行纪律情况。在各业务处室开展审计执法满意度问卷调查,详细了解依法审计、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遵章守纪等方面的情况,增强了审计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审计意识。(法规处 李炳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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